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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物品!南韓法務部擬修民法 賦予動物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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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JackieLou DL/Pixabay

照片來源:JackieLou DL/Pixabay

(台灣英文新聞 / 國際組 綜合報導)隨著民眾的動保意識抬頭,南韓法務部19日表示,政府將徵求民意,提出《民法》修正案,修改動物權益相關條款,並明定動物並非物品,使其生命權受到法律尊重與保障。

根據過去的數據統計,南韓每年吃掉超過100至200萬隻狗,全因相信狗肉可補身,但隨著時代的變遷,有越來越多南韓人開始習慣寵物的陪伴,社會對於保護動物的重要性形成廣泛共識,食用狗肉的傳統也就逐漸喪失。

據《韓聯社(Yonhap News Agency)》報導,南韓現行《民法》第98條規定,將「動物」定義為「有形的物體」,屬於無生命的物體,而修正案中新設第98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動物並非物品」,將動物與無生命物體區隔開來,並賦予其法律主體地位,但此修正案尚未明確規定「動物」的具體定義及其所含括的範圍。

然而,據南韓現行《動物保護法》,所謂「動物」被定義為「具有發達神經系統的脊椎動物」,受保障動物範圍有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及魚類。

如果這項修正案能獲得南韓國會通過並生效,未來對於虐待動物行為的懲罰和賠償制度,都可望得到改善。

更新時間 : 2024-03-19 11:26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