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台北綜合報導)勞動部將續辦的「勞工紓困貸款」將放寬申辦條件,若民眾109年個人所得低於50萬,可於15日起申請。
疫情重創不少產業,台灣勞動部將於15日開放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符合條件為本國籍年滿20歲以上受疫情影響的勞工,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者,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證明,若去年曾經申請勞工紓困貸款,有依約還款,並符合本次貸款資格者,還是可以申請本次的勞工紓困貸款,每人最高貸款10萬元,目前年息是1.845%,第1年利息由勞動部補貼。
然而,今年新增的申請條件之一為「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者」,許多民眾對此感到不滿,由於108年申報的所得是107年的,這無法如實反映受疫情影響的生活,也導致多需要幫助的人無法申請貸款紓困。
勞動部次長王尚志昨(10)日表示,國發會、金管會等下午召集線上會議討論,若民眾109年扣免繳所得低於50萬以下,也可以來申辦勞工紓困貸款,至於貸款名額是否增加則看後續申辦狀況。
然而,截至今日上午勞動部官網「勞工紓困貸款」的「計畫及措施說明」頁面上的申請對象條件依舊尚未更動,如原先參照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