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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自即日起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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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自即日起開放(示意圖/Pexels)

「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自即日起開放(示意圖/Pexels)

(台灣英文新聞/藝文組 台北綜合報導)文化部正式公告「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自即日起開放。

文化部指出,曾獲藝文紓困1.0、2.0補助的自然人,經文化部審查後,已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帳戶有問題遭銀行退回等,共發放8,845人,核撥款項達2.6億元。

文化部提醒,如果一週後確認未獲得主動撥入的補助款,則可再依據「藝文紓困4.0」補助須知各項規定,重新申請。

「藝文紓困4.0」自即日起開放受理,可申請的事業部分包含,實體書店、出版社、劇團、有開統編的個人工作室、表演團體、影視製作公司、電影院及音樂廳等;個人部分則為,平面設計師、樂手、劇場影視人員、插畫家、作家或演出計酬的個人工作者等。

文化部說明,「藝文紓困4.0」共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兩種補助。自然人部分,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

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申請文件部分,申請者應檢附的承攬或工作約定受疫情影響證明,除契約書影本外,也可檢具邀約工作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或委託單位出具的證明書,證明書的部分也放寬可採認負責人簽章,無須大小印的方式。

在事業申請方面,事業可依情況就「各類型藝文事業」、「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及「藝文艱困事業」三類擇一,於我國登記立案的法人、團體及個人工作室,都可以提出申請。

「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為250萬元。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須為疫情升級期間,經公告須強制停業的文化類觀展場所,且給付員工未達基本工資的事業,如電影院、表演廳、博物館等;補助項目以未達基本工資的全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另給予受僱全職員工4萬元一次性薪資補貼(由申請事業一併具領轉發員工)。

「藝文艱困事業」則須符合110年5、6、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較同年3、4月或108年5、6、7月營業額減少50%情形,補助將以全職員工數乘以4萬元計算,補貼有關營運成本及員工薪資等支出。

「藝文紓困4.0」補助自即日起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建議申請者採線上申請,採先到先審方式,或撥1988,(02)8979-0300查詢。

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圖/文化部)

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圖/文化部)

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圖/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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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化部)

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圖/文化部)

一次搞懂!台灣「藝文紓困4.0」先到先審 申請資格、準備文件搶先看!
(圖/文化部)

更新時間 : 2024-03-19 19:31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