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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即日起開放同性婚姻「預約」登記

距離2017年大法官針對同性婚姻釋憲規定的兩年內修法期限到期僅剩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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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資料照片/中央社提供)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中央社提供)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距離2017年大法官針對同性婚姻釋憲規定的兩年內修法期限到期僅剩一個月,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今(23)日率先宣佈即日起開放電話及現場「預約」同性婚姻登記。

市府今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現行中央尚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惟為因應5月24日同性婚姻合法化首日,同性伴侶有婚姻登記的需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就地方政府權責已準備就緒,並特別訂定各區戶政事務所同婚作業機制因應,讓期盼在當日成婚的同性新人能完成登記。

民政局表示,凡在服務時間內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者,北市戶所將全數完成受理登記,並核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而當事人設籍於外縣市者,可於夜間延長上班時間(下午5時30分至8時)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如該設籍之外縣市戶所未提供夜間服務並已關機者,因戶政電腦無法連線,則以「先行收件」方式辦理,並於辦理完畢後主動聯繫。

民政局表示,同婚登記首日北市戶政事務所將竭盡全力配合辦理,另同婚登記作業規範涉及中央內政部權責,本市亦將於內政部制定公布後,儘速完成北市戶政同仁教育訓練並熟悉登記作業。

民政局提及,台北市一直以來積極營造台北市友善同志環境,為達成尊重多元及性別平等之城市願景不斷努力,也歡迎讓5月24日當天歡迎決定攜手共度一生的新人們一起在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一同留下幸福、美好的回憶。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第748號解釋,《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民法婚姻章之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更新時間 : 2024-03-19 16:26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