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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深澳、協和合併規劃 以地熱、生質取代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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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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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及協和合併規劃:建地下聯通天然氣管線

協和電廠、深澳電廠直線距離只有八公里,我們應該合併討論兩電廠的興建規劃。例如說,在協和電廠改成燃氣的同時,其實也可以將深澳電廠所需的天然氣量估算在内,並在兩個電廠之間架設一條天然氣管線。目前天然氣輸送有海管、陸管兩種方式,海管興建費用很貴且可能破壞海岸生態,傳統的陸管要經過許多海岸地區及商業地區,當然也不是容易興建的事。但是,除了海管、陸管之外,事實上還可以考慮地下管線。

比如說,在地下50公尺的地方,以潛遁工法的方式,打一條深澳到協和兩電廠中間直通的八公里長的天然氣管線,此管線就不會經過商業區。根據張明富博士的估計,這一條管線如果能夠開國際標的話,大概50億元就可以解決。張明富博士是德國海瑞克挖井機具公司的顧問,在挖深井方面有非常多的資訊及國際聯繫。我們相信地下直通天然氣管應該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4月14日我在NGOs環境會議「得獎感言」中提出,應該將深澳燃煤電廠改成地熱及lGCC電廠。如果我們現在將深澳及協和兩電廠結合來看,那麼我提出的方法更可以擴大來討論。因為協和位在基隆市,如協和興建為地熱電廠的話,可以將協和電廠變成燃氣所需的天然氣接收站,至少減少規模。因為,為了建造接收站,協和電廠要填海造陸。因此,協和電廠的環境說明書在初審時並沒有被推薦。在環評大會中,已經要求協和電廠進入二階環評。在看到這個新聞時,我也發表過一篇文章「〈時評〉再論地熱國家隊應投入協和及深澳電廠改建工作 (2018/03/30)」,建議在協和電廠的二階環評時,將深層地熱發電的替代方案,列入評估的替代發電方式。

深澳及協和直接變成地熱電廠的潛能

在這裡,我們再好好具體討論一下,協和電廠直接變成地熱電廠的潛能。首先協和電廠外海3公里處有一個海底火山,火山口距離海平面只有50公尺。換句話講,在協和電廠,可以用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目前在宜蘭利澤工業區規劃的CEEG地熱井的方式取熱發電。

在利澤,我們是向太平洋及龜山島方向挖CEEG井。一組井是先挖豎井500公尺深以後轉向,向海外轉25度,然後繼續深挖6公里。而另外一個層次的井則是挖了2公里深再向外海轉18度,一樣深挖6公里。如果我們以這樣的工法在協和電廠挖井,因協和向海外3公里處就是火山,而不是像利澤是在20公里處才有龜山島,因此挖6公里深的地方,井底溫度可能已經達到370℃。或許挖4公里深,就可以達到320℃的溫度。

換句話講,在協和電廠做CEEG井地熱電廠的話,其開發成本會比宜蘭利澤地熱電廠更便宜、更經濟。我們很高興看到中油及台電要成立「地熱國家隊」,那麼「地熱國家隊」最應該打井的地方就是在協和電廠。先在協和裡面至少先打一口5公里深的探測井,然後努力將這個電廠變成深層地熱電廠。

目前深澳電廠的燃煤議題,已經成為新北市年底選舉的選戰主軸。包括國民黨提名人侯友宜直接提出:若當選市長則不發生煤許可。相信新北市(台北縣)的蘇貞昌老縣長,也只有跟進一途。雖然蘇貞昌目前的說法還有些顧到中央政府的面子,有些模擬兩可。

我在這裡建議,就是要將深澳與協和聯合起來規劃,或者深澳直接變成由協和供應天然氣的燃氣電廠,這樣至少可以減少「乾淨的煤」電廠的爭議,更好的是直接將深澳及協和變成深層地熱的電廠,以及使用生質能的lGCC電廠。如此這兩個電廠也可以發揮北部地區基載電廠的作用,而且又可以零排放。當然蘇老縣長所說的顧及市民健康,也在這樣的變更規劃中達到了。希望台電、能源局、及中央政府能夠聽進我們這個建言。

不只反核而且要有替代方案

清大彭明輝教授在最近一篇談到深澳電廠的文章中,提到社運人士反核卻沒有替代方案,是不負責任的作為,而政黨如果也是如此的話則形同詐騙。這就是為什麼我近年來一再投入生質能電廠、生質能酒精、以及地熱電廠研究,並且以公司的形式,來協助台灣達成能源轉型的初衷。很不幸的是一些學閥及其附庸份子,動不動就以我目前是廠商,而政府不應該圖利廠商的說法來壓制我所提出的一些建議,這些學閥及其附庸作為實在是不可取,特別在此向這些無稽之徒提出抗議。


2018 全國NGOs環境會議 「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 得獎感言

很高興能夠得到這個 NGOs環境會議的終身成就獎。尤其是去年度才開始的這個獎項,而去年度得獎的幾位都是我的老朋友,包括施信民教授、陳椒華教授以及已經過世賴芬蘭女士。今天我能夠得到這個奬最主要要感謝兩個人,一個當然就是拖我下水進入環保運動的施信民教授、環保聯盟創會會長。另外一個就是容許我這20年在台灣近乎「胡作非為」的做運動,我的太太陳麗貞女士。很可惜她今天需要替女兒看孫兒,而沒有辦法參加這一個典禮。

除了這些私事方面的感謝之外,我想目前我最想說的事情,就是如何來阻擋使用「乾淨的煤亅的深澳燃煤火力發電廠復工續建。事實上深澳電廠已經關閉了十多年,而最近這個議題之所以吵得沸沸揚揚,有幾大因素。第一、就是我們所熟識的環保律師環保署詹順貴副署長,在此案「環差」審查會中投下關鍵性同意票,使得這個環差案能夠通過,而詹律師也因此備受環保運動界朋友的質疑。

第二、賴清德院長竟然以「使用乾淨的煤」的說法,替深澳這一個號稱是「超超臨界」的電廠來背書。第三、經濟部所提出需要深澳電廠的理由,竟然是說,如果沒有深澳燃煤電廠上線商轉,在2025年時備載容量會是14.9%,比電業法法定15 %少了0.1%這個荒謬理由。

0.1%是多少呢?就是大約400 MW的發電容量。記得2016年總統大選投票前大約1個月時,蔡英文總統競選總部發表了一個台灣再生能源的規劃,其中地熱發電為600 MW。然而,目前我們看到能源局竟然一再宣傳,2025年時地熱發電的目標只有200 MW。這中間正好差了400 MW即0.1%的地熱發電容量。

因此我要在這裡呼籲政府,尤其是最近將蘇貞昌台北縣老縣長再推向今年年底新北市市長選舉的蔡英文總統,呼籲她應該要將深澳電廠改為完全使用再生能源的電廠,或者是不要興建。至於改為怎樣的再生能源的電廠呢?我這裡有一個初步的構想。因為深澳電廠離基隆嶼火山島只有7公里,可以在深澳電廠内挖5000公尺的地熱井。

最好能夠使用CEEG式取熱不取水的閉迴路深層地熱井,做出至少200至400 MW的發電客量。我估計400 MW時,大約每MW需1.5億元。因此,400 MW大約需要600億元。另外也可以在深澳使用lGCC系統,也就是「整合型氣化複循環系統」的電廠。台電公司及能源局一再宣傳說深層地熱、IGCC的技術還未成熟,其實這有很大的誤解。

例如深層地熱,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即將在宜蘭利澤工業區建造100 MW的電廠,此案已通過環評。而IGCC是國際間相當有名且成熟的技術。例如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所認證的CONCORD BLUE公司,其IGCC電廠在德國、在美國加州都有30MW電廠運轉。而且若是100 MW的話,其興建費用,會與能源局公告每MW成本,台灣的淺層地熱目前的估價差不多。如果我們再使用例如說玉米桿、甘蔗渣、狼尾草等生質燃料做為IGCC電廠的進料,那麼深澳電廠就可以變成一個沒有空氣污染、沒有二氧化碳排放、而且是基載的再生能源電廠。我們呼籲政府,尤其是蔡英文總統能夠聽進去我這個建言,也以此代替今天的得獎感言。

更新時間 : 2024-03-19 16:16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