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 吳東文 綜合外電報導)媒體報導,南韓檢方將前總統李明博,護送至法庭,讓他成爲繼全斗煥、盧泰愚和朴槿惠後,第4個因涉嫌貪污而站上南韓法庭的總統。
南韓《東亞日報》報導,南韓檢方在今(9)日,以賄賂、國庫損失、逃稅、貪污等16個罪嫌,正式起訴李明博,讓他成爲南韓憲政史上第4位,因涉嫌貪污而受審判的前總統。
報導回顧,全斗煥和盧泰愚兩位南韓前總統,因涉嫌内亂、以内亂為目的之殺人,以及賄賂等嫌疑,遭到檢方起訴,並在1997年4月,分別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和17年有期徒刑。
另外,最近閙得沸沸揚揚的朴槿惠,則是在一審被宣判24年有期徒刑,以及180億韓元,折合台幣約5億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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